本案電梯為 30 多年前由我司創辦人於大型電梯公司任職期間負責保養,後續因創辦人離職創立「省力電梯」,設備轉由他廠接手維護。
多年後,業主透過網路主動聯繫本公司,表示仍記得當年的用心與專業,希望重新合作,並針對多年未整修的老舊系統進行改善。我們接手後進行完整評估,並依現場實況提供安全建議與維修服務,協助電梯恢復運作。
惟在後續保養合作期間,業主長期延遲支付相關費用,經多次溝通未果,最終本公司依法提出民事請求,並於 113 年度獲法院裁定確定。因債務問題無法解決,本案保養作業最終無法持續,合作關係也因此正式終止。
IM主機、電梯控制系統、日本富士電梯專用變頻器、內外叫 LED 顯示板、雙面開門邏輯叫車面板、箱上控制櫃、門控器、平層光電、活動電纜、固定電纜、緊急照明、瑞士 CEDES 光幕、UPS 不斷電電源系統...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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